股票正规配资公司
你的位置:股票正规配资公司_在线配资炒股_实盘股票配资公司 > 股票正规配资公司 > 股指配资股市有哪些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A,大成竞争优势混合C: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股指配资股市有哪些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A,大成竞争优势混合C: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5-06-05 23:00    点击次数:104

股指配资股市有哪些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A,大成竞争优势混合C: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大成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大成 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变更而来。      大成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根据《关 于大成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到期及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 于 2014 年 4 月 21 日到期,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大成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转型以来,本基金运作平稳。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 2015 年 7 月 22 日起本基金名称变更为“大成竞争 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基金类别变更为“混 合型”。基金代码保持不变,仍为 090013。上述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因上述变更基 金名称及基金类别事宜,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了相应 修改。在修改过程中,基金管理人根据《运作办法》和基金运作实际情况,对《基金合同》 的部分条款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就前述修改变更事项,本基金管理人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关手续及各项信息披露工作。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本次变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 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更名 后,《大成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由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承担和继 承。 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 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修改了投资范围、投资策略等。修改后的《大成竞争优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表决通过之日(2021 年 12 月 29 日)起生效。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 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 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香港市场 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 A 股市场规则,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 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 风险: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香港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证券交易价格并无 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即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港股通机制 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只有内地与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 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包括在内地开市香港 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代理投票风险(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 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 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等。具体 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的具体内容,基金投资范围包含港股通股票 仅表明本基金可以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基金资产对港股标的投资比例会根据市场情 况、投资策略等发生较大的调整,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 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 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 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 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 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根据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的转换业务的 事项和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本招募说明书中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 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4 月 22 日(其中人员变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动信息以公告日为准),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销售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 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合同、《基金合同》:《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 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 新     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 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并经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指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业务规则》:《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 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登记业务: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 金份额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基金管理人或接受基金管理 人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当事人: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登记并存续 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经主管部门批准,运用在境外募集的人民币资金开展境 内证券投资业务的相关主体;   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大成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起始日,《大 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基金存续期:《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公历日。   月:公历月。   工作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 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 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T 日: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 日: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认购: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 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10%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基金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 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 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 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 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 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规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 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投资收益、证券持有期间的公允 价值变动、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 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基金资产估值: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 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 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融工具。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 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 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 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露网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 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的股票。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 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 服务的费用。   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其中 A 类基金份额类别为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但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236 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 5 层、27-33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236 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 27 层      设立日期:1999 年 4 月 12 日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50%)、中国银河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5%)三家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肖剑      二、主要人员情况      吴庆斌先生,董事长,清华大学法学及工学双学士。先后任职于西南证券飞虎网、北京 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广联(南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2012 年 7 月至今,任广 联(南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 年任职于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 6 月 至今,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9 年 11 月 3 日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      林昌先生,副董事长,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1993 年进入中国光大银行从事证券业务。 担任光大证券南方总部研究部总经理、光大证券南方总部副总经理、光大证券投资银行总部 总经理、光大证券助理总裁等职务。2005 年 3 月至 2020 年 11 月担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12 月至 2022 年 8 月,担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化改革高级 顾问、资深董事总经理,2022 年 8 月至今担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监事 会办公室)资深董事总经理。2020 年 12 月 28 日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谭晓冈先生,董事、总经理,哈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曾在财政部、世界银行、全国社 保基金理事会任职。2016 年 7 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8 月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2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19 年 7 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 年 8 月起任大成国际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 年 4 月起兼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杨红女士,董事,同济大学管理学博士。先后任职于北京总参工程兵部、招商银行上海 分行、浦发银行上海分行、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机构,2021 年 8 月加入中泰信托 有限责任公司,现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22 年 11 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   宋立志先生,董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硕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历任中国建投资产 管理处置部/委托代理业务部/资产管理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中国银 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首席风险官。2022 年 11 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胡维翊先生,独立董事,波士顿大学国际银行与金融法硕士。1991 年 7 月至 1994 年 4 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政治组主任科员;1994 年 5 月至 1998 年 8 月,任北京 乾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0 年 2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 年 5 月至今,历任北京市天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主任,现任北京市天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杨晓帆先生,独立董事,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学士。2006 年至 2011 年,任惠理集团 有限公司高级投资分析师兼投资组合经理;2012 年至 2016 年,任 FALCON EDGE CAPITAL LP 合伙人和大中华区负责人;2016 年至今,任晨曦投资管理公司(ANATOLE INVESTMENT MANAGEMENT) 主要创始人。2019 年 11 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涛女士,独立董事,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1989 年至 1992 年任职于深圳赛格集团市 场部、1992 年至 1996 年任深圳石化集团海外企业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1996 年至 京代表处,任副主任;2004 年至 2007 年任职于中投证券董事会办公室,任副主任(主持工 作);2007 年至 2015 年 7 月,任职于中银国际证券,任公司执委会委员、董事会秘书兼董 办主任,2022 年 11 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勇先生,监事会主席,黑龙江大学电子学与信息系统专业学士。1992 年 7 月至 1993 年 5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分行科技处技术员;1993 年 5 月至 1994 年 10 月任哈尔滨证 券公司友谊路证券营业部电脑部助理工程师;1994 年 10 月至 1997 年 6 月任哈尔滨证券公 司和平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1997 年 6 月至 1999 年 1 月任联合证券公司哈尔滨和平路证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券营业部总经理;1999 年 1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联合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业务经理; 年 8 月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秘书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2004 年 8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副主任;2007 年 1 月至 2007 年 9 月 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副主任;2007 年 9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中国银河金融控 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执行总经理;2010 年 5 月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任银河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1 年 9 月 3 日任大成基金监事会主席。    邓金煌先生,职工监事,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2001 年 9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职于 株洲电力局;2003 年 9 月至 2006 年 1 月攻读硕士学位;2006 年 4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华为 三康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专员;2010 年 5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招商证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 理;2011 年 9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助理;2016 年 8 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监;现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 部总监。    陈焓女士,职工监事,吉林大学法学硕士。2005 年 8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金杜律师事务 所深圳分所公司证券部律师;2008 年 3 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律 师、总监助理、副总监,现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执行总监。    吴庆斌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谭晓冈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肖剑先生,副总经理,哈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曾任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兼广聚投资控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处 长、处长。2014 年 11 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 年 1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8 月起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姚余栋先生,副总经理,英国剑桥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职于原国家经贸委企业司、美 国花旗银行伦敦分行。曾任世界银行咨询顾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资本市场部和非洲部 经济学家,原黑龙江省招商局副局长,黑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二司 副巡视员,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2016 年 9 月 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首席经济学家,2017 年 2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赵冰女士,副总经理,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供职于中国证券业协会资格管理部、 专业联络部、基金公司会员部,曾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分析师委员会委员、基金销售专业委员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会委员。曾参与基金业协会筹备组的筹备工作。曾先后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教与媒 体公关部负责人、理财及服务机构部负责人。2017 年 7 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 年 8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公司督察长。2022 年 6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段皓静女士,督察长,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1996 年加入深圳发展银行工作;2000 年加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调研员、 副处长、处长;2019 年加入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长;2020 年 7 月加入红塔 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长。2022 年 6 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石国武先生,副总经理,北京大学工学硕士。曾就职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系 统分析员、股票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特定资产部投资经理。2012 年 11 月加入大成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价值组投资总监,大类资产配置部总监、 社保及养老投资管理部总监、研究部总监、权益专户投资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23 年 3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1) 现任基金经理   徐彦:复旦大学管理学硕士。证券从业年限 19 年。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职于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2007 年 7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 任研究员、研究主管、股票投资部价值组投资总监,2012 年 10 月起历任大成策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和大成景阳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正心谷创 新资本研究团队负责人。2019 年 8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总 监。2021 年 2 月起任首席权益投资官。2019 年 12 月 30 日起任大成睿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 任大成景阳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 3 月 20 日起任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 7 月 16 日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任大成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 年 7 月 16 日起任大成投资严选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 年 11 月 26 日起任大成致远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22 年 9 月 27 日起任大成弘远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大成兴远启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2) 历任基金经理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历任基金经理姓名                      管理本基金时间             陈尚前            2014 年 4 月 22 日至 2014 年 4 月 24 日             徐彦             2014 年 4 月 25 日至 2018 年 9 月 11 日             李本刚            2018 年 9 月 7 日至 2020 年 1 月 13 日             周志超            2018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 月 8 日   公司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9 名成员组成,设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1 名,其他委员   石国武,公司副总经理兼权益专户投资部总监、大类资产配置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 员会主席、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FOF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 席;徐彦,基金经理,董事总经理,首席权益投资官,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刘旭,基 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监、董事总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戴军,基金经理,研究 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李博,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副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 员会委员;韩创,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副总监、董事总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齐炜中,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监助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谢民,交易管理部总 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王晶晶,基金经理,研究部 总监助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资产相互独立,保证不同基金在资产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件的规定,按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确定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报告义务;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通知基金托管人; 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金托管人追偿;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运作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11)故意损害基金投资者及其他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15)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 票或者债券;      (6)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 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的,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的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五、基金经理的承诺 利益; 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 息;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为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大 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      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 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 形成的系统。公司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科学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管理层对内部 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 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包 括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设置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财产、 自有资产与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成本控制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 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 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订或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 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公司管理层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 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3)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禁止不正当关 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4)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操 作相互独立。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 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5)依据公司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6)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各级人员具备与其 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7)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 防范和化解风险。   (8)建立严谨、有效的授权管理制度,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 授权标准和程序,保证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价,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及时修订或取消授权。   (9)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公司资产与基金财产、不同基金的资产之间和其他委 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10)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 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11)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2)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13)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公司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并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适时改进。   (1)公司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资管理业务的性质和特点严格制定管理 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控制措施。   (2)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选库。   (3)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 策记录。 决策程序、基金绩效归属分析等内容。   (4)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行交易。 法违规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应部门与人员。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根据内部控制的原则,制定场外交易、网下申购等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规则。   (5)建立严格有效的制度,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投资 涉及关联交易的,在相关投资研究报告中特别说明,并报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批准。   (6)公司在审慎经营和合法规范的基础上力求金融创新。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周密考 虑金融创新品种或业务的法律性质、操作程序、经济后果等,严格控制金融新品种、新业务 的法律风险和运行风险。   (7)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销售渠道管理、广告宣传行为规范,建立广告宣传、 销售行为法律审查制度,制定销售人员准则,严格奖惩措施。   (8)制定详细的登记过户工作流程,建立登记过户电脑系统、数据定期核对、备份制 度,建立客户资料的保密保管制度。   (9)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 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10)公司配备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   (11)加强对公司及基金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对 出现的失误提出处理意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2)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1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严格制定信息 系统的管理制度。   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开发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编写完整的技术资 料;在实现业务电子化时,设置保密系统和相应控制机制,并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可稽性,信 息技术系统投入运行前,经过业务、运营、监察稽核等部门的联合验收。   (14)通过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 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15)计算机机房、设备、网络等硬件要求符合有关标准,设备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 施明确的责任管理,严格划分业务操作、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职责。   (16)公司软件的使用充分考虑到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具备身 份验证、访问控制、故障恢复、安全保护、分权制约等功能。信息技术系统设计、软件开发 等技术人员不得介入实际的业务操作。用户使用的密码口令定期更换,不得向他人透露。数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据库和操作系统的密码口令分别由不同人员保管。   (17)对信息数据实行严格的管理,保证信息数据的安全、真实和完整,并能及时、准 确地传递到会计等各职能部门;严格计算机交易数据的授权修订程序,并坚持电子信息数据 的定期查验制度。   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即时保存和备份制度,重要数据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   (18)信息技术系统定期稽核检查,完善业务数据保管等安全措施,进行排除故障、灾 难恢复的演习,确保系统可靠、稳定、安全地运行。   (1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 核算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 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20)明确职责划分,在岗位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禁止需要相互监督的 岗位由一人独自操作全过程。   (21)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与公司会计核算相互独立。   (22)采取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以确保会计核算系统的正常运转。 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   (23)采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在估值 时点的价值。   (24)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确保基金财 产的安全。   (25)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26)制订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会部门妥善保管密押、业务用章、 支票等重要凭据和会计档案,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   (27)严格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运作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 财经纪律。   (28)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督察长应当经中国证监会相关 派出机构认可后方可任职。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 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 告进行审议。   (29)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管理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公司保证监察 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30)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充足的监察稽核人员,严格监 察稽核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严格监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31)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 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32)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廖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 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1 人,平均年龄 38 岁,99%以 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 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 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 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 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 资产、QDII 资 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 专户资产、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 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 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24 年 9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1428 只。自 2003 年 以来,本行连续二十一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 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102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 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风险管理的实操过程中根据国际公认的内部控制 COSO 准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则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与评价五个方面构建起了托管业务 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并纳入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始终秉持规范运作的原则,将建立系统、高效的 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视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 情况的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自始至终将风险管理置于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 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 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相关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 责。从 2005 年至今,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十八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 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 三方对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 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 平。      (1)资产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2)促进实现资产托管业务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3)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资产安全;      (4)提高资产托管经营效率和效果;      (5)业务记录、会计信息和其他经营管理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1)全面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资产 托管业务各项业务流程和管理活动,覆盖所有机构、部门和从业人员。      (2)重要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 重点业务环节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应在机构设置、权责分配及业务流程等方面 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应当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 应,并进行动态调整,以合理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5)审慎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应坚持风险为本、审慎经营的理念,设立机 构或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应坚持内控优先。      (6)成本效益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应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合理成本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实现有效控制。   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纳入全行统一的内部控制体系。   (1)总行资产托管部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定建立健全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体系,作 为全行托管业务的牵头管理部门,根据行内内部控制基本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立 与托管业务条线相适应的内部控制运行机制,确定各项业务活动的风险控制点,制定标准统 一的业务制度;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合理保证托管业务流程的经营效率和效果,组织开展 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各机构落实控制措施。   (2)总行内控合规部负责指导托管业务的内控管理工作,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定期或 不定期在全行开展相关业务监督检查,将托管业务检查项目整合到全行业务监督检查工作 中,将全行托管业务纳入内控评价体系。   (3)总行内部审计局负责对资产托管业务的审计与评价工作。   (4)一级(直属)分行资产托管业务部门作为内部控制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 机构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及自查工作,及时整改、纠正、处理存在的问题。   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 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建立了一整套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包括《资产托管业 务管理规定》、《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资产托管业务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资产托管业务营运管理办法》、《资产托管业务合同管理办法》、《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 理办法》、《资产托管业务系统管理办法》、《资产托管业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资 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等,在环境、制度、流程、岗位职责、人员、授权、创新、 合同、印章、服务质量、收费、反洗钱、防止利益冲突、业务连续性、考核、信息系统等全 方面执行内部控制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切实履行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的主体职责,按照“主动防、智能控、全面 管”的管理思路,主动将资产托管业务的风险管理纳入全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以“管住人、 管住钱、管好防线、管好底线”为管理重点,搭建适应资产托管业务特点的风险管理架构, 通过推进托管业务体制机制与完善集约化营运改革、建立资产托管风险管理委员会机制、完 善资产托管业务制度体系、加强资产托管业务队伍建设、科技赋能、建立健全应急灾备体系、 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加强人员管理等措施,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险、信息科技风险和次生风险。   中国工商银行制订了完善的资产托管业务连续性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具备行之有效的 灾备恢复方案、充足的移动办公设备、同城异城相结合的备份办公场所、必要的工作人员、 科学清晰的 AB 岗位设置及定期演练机制。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可根据突发事件的对托 管业务连续性营运影响程度的评估,适时选择或依次启动“原场所现场+居家”、“部分同 城异地+居家”、“部分异城异地+居家”、“异地全部切换”四种方案,由“总部+总行级 营运中心+托管分部+境外营运机构”形成全球、全天候营运网络,向客户提供连续性服务, 确保托管产品日常交易的及时清算和交割。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 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 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 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 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 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 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 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 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 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236 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 5 层、27-33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236 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 27 层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吴海灵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固话费)   (1)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236 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 27 层   联系人:吴海灵、关志玲、唐悦   电话:0755-22223556/22223177/22223555   传真:0755-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廖林   客服电话:95588   联系人:洪渊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7914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9   法定代表人:谷澍   联系人:贺倩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联系人:张建伟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长安兴融中心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王嘉朔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王菁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服电话:95555   传真:0755-83195049   网址:www.cmbchina.com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中信大厦   法定代表人:方和英   联系人:王晓琳   联系电话:010-66637271   传真:010-65559229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bank.com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联系人:朱瑛   客服热线:95528   电话:021-61616886   传真:021-63604199   网址:www.spdb.com.cn   (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元洪大厦 25 层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569070   联系人:刘玲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江   客服电话:95595   联系人:石立平   电话:010-63639180   传真:010-68560312   网址:www.cebbank.com   (1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 4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服电话:95568   联系人:穆婷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83914283   网址:www.cmbc.com.cn   (12)北 京 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    周黎   电话:010-66224815   传真:010-66226045   客服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客服电话:95577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李慧   电话:010-85238441   传真:010-85238680   网址:www.hxb.com.cn   (1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755-22197701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热线:95511-3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1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电话:021-63586210   传真:021-63586215   客服电话:95574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网址:www.nbcb.com.cn   (16)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98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70 号   法定代表人:冀光恒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www.srcb.com   (17)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2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联系人:董汇   联系电话:010-85605588   传真:010-66506163   客服电话:96198   网址:www.bjrcb.com   (18)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8 号华普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广鸿   联系人:滕克、李佳程   联系电话:0532-68629926   客服电话: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   网址:www.qdccb.com   (19)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唐燕   客户服务热线:95527   电话:0571-87659056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传真:0571-87659188   网址:www.czbank.com   (20)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联系人:朱杰霞   电话:0769-22865177   传真:0769-23156406   客服电话:956033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2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庆春路 46 号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联系电话:0571-85108309   客服电话:95398   网址:www.hzbank.com.cn   (22)南 京 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升荣   客服电话:95302   网站:www.njcb.com.cn   (23)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 1316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 1316 号   法定代表人:陈宏强   联系人:蔡鹏   电话:0577-88997296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客户服务热线:浙江地区:96699        、上海地区:962699、其他地区:0577-96699   网址:    www.wzbank.cn   (24)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 55 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田春慧   客服电话:95319   电话:025-58587018   传真:025-58588164   网址:www.jsbchina.cn   (25)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 66 号   法定代表人:王自忠   客服电话:0512-96065   联系人:施圆圆   电话:0512-56968212   传真:0512-58236370   网址:    www.zrcbank.com   (26)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3038 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伟   电话:0755-25188269   传真:0755-25188785   联系人:王璇   客服电话:     961200   网址:www.4001961200.com   (27)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56 号   办公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56 号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客服电话:0379-96699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联系人:胡艳丽   电话:0379-65921977   传真:0379-65921851   网址:www.bankofluoyang.com.cn   (28)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法人:郭志文   联系人:遇玺   联系电话:0451-86779018   传真:0451-86779007   客服电话:95537   公司网址:www.hrbb.com.cn   (29)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30 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30 号   法定代表人:丘斌   联系人:黄雪琪   联系电话:020-28302731   传真:020-28302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83-96699   网址:www.gzcb.com.cn   (30)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办公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法人代表:     陆向阳   公告联系人:李仙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联系电话:0519-89995939   公告传真:0519-89995170   客服电话:0519-96005   网址:www.jnbank.com.cn   (31)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市芙蓉中路 1 段 433 号   法定代表人:朱玉国   电话:0731-84305627   传真:0731-89736273   联系人:吴波   客服电话:0731-96511   网址:www.cscb.cn   (3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沈堉恒   联系电话:0512-69868373   客服电话: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33)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1号   法定代表人:邢敏   办公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1号   客服热线:40016-96869   公司网址:www.tf.cn   (34)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陈颖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张昊   电话:021-63890139   客服电话:95395   网址:www.hfbank.com.cn   (35)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客服电话:400-88-96312   联系人:董培姗   电话:0595-22551071   传真:059522572612   网址:http://www.qzccbank.com   (36)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国际中心 A36 楼   法定代表人:顾敏   客服电话:95384   联系人:    罗曦   电话:0755–89462447   网址:http://www.webank.com   (37)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文昌西街 1669 号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联合大厦   法定代表人:贾沁林   联系人:朱丹   联系电话:18734835708   客服电话:95105757   网址:www.jccbank.com.cn   (38)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郭浩   联系人:田力源   电话:0371-61910219   客户服务电话:95186   网址:www.zybank.com.cn   (39)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 619 号   法定代表人:刘羡庭   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长虹大道 619 号   客服热线:95316   公司网址:www.jjccb.com   (40)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永昌路 9 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永昌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尚   联系人:张敏婕   联系电话:0851-88606545   客户服务电话:96655(全省)4000696655(全国)   网址:www.bgzchina.com   (41)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东路 5 号院 3 号楼 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东路 5 号院 3 号楼 6-11 层   法定代表人:李如东   联系人:韩晓彤   联系电话:010-50925699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100   网址:www.aibank.com   (4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钟伟镇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4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4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   www.guosen.com.cn   (4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电话:     95565   联系人:黄婵君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电话:0755-82960167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cmschina.com   (4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6633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75、020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部   网址:www.gf.com.cn   传真:020-87555305   网址:www.gf.com.cn   (4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48   联系人:顾凌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cs.ecitic.com   (4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602722   网址:www.htsec.com   (5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0 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客服电话:95523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whysc.com   (5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电话:   021-38565547   联系人:乔琳雪   网址:   www.xy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5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客户服务热线:95579、4008-888-999   联系人:奚博宇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5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段文务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1682519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5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2 号西南证券总部大楼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客服电话:95523   联系人:张煜   联系电话:023-63786633   网址:www.swsc.com.cn   (55)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办公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电话:021-38784580-89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李欣   邮编:410004   客服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56)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座 18、19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E 座 12 层   法定代表人:罗钦城   联系人:丁思   联系电话:020-83988334   客服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n   (5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956066   网址:WWW.EWWW.COM.CN   (5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服电话:     95597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网址:www.htsc.com.cn   (5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联系人:赵如意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联系电话:0532-85725062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http://sd.citics.com/   (60)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石路爱河桥路 28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    http://www.dwzq.com.cn   (6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服电话:95321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网址:www.cindasc.com   (6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新源广场 2 号楼 22-29 楼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服电话:95503   联系人:胡月茹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网址:www.dfzq.com.cn   (6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雷杰   客服电话:95571   联系人:徐锦福   电话:010-57398062   传真:010-57398058   网址:www.foundersc.com   (6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联系人:金夏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83515567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6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客服电话:     95525   联系人:龚俊涛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66)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传真:020-88836984   网址:www.gzs.com.cn   (67)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服电话:95360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网址:www.nesc.cn   (68)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 8 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客服电话:95386   联系人:石健   电话:025-83367888   传真:025-83364032   网址:www.njzq.com.cn   (69)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客服电话:95570   联系人:沈刚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网址:www.glsc.com.cn   (70)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6-7 楼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张智   电话:021-64716089   客服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7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64 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户服务热线:95511-8   联系人:    王阳   电话:021-38632136   传真:021-58991896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72)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层   法人代表:蔡一兵   客户服务热线:95317   联系人:郭磊   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7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 30 楼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客服电话:95328   联系人:陈士锐   电话:0769-22112151   传真:0769-22115712   网址:www.dgzq.com.cn   (7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客服电话:95377   联系人:程月艳,李盼盼,党静   联系电话:0371-69099882   联系传真:0371-65585899   网址:www.ccnew.com   (75)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服电话:400-818-8118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www.guodu.com   (76)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77)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周欣玲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电话:0791-86281305、13803512671      传真:0791-86281305      客户服务电话:956080      网址:www.gszq.com      (78)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18      联系人:金达勇      电话:0755-83025723      传真:0755-83025991      网址:www.hx168.com.cn      (79)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服电话: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8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81283938      客服电话:95538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网址:www.zts.com.cn    (81)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对冲基 金中心 4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法定代表人:李强    客服电话:0755-83199599    联系人:袁媛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网址:www.csco.com.cn    (8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F    法人代表:刘学民    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8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法人代表:王宜四    客户服务电话:95335    联系人:戴蕾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网址:www.avicsec.com    (84)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9 楼(邮政编码:200122)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联系人:刘熠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客服电话:400-8888-128   电话:021-68761616   网址:www.tebon.com.cn   (85)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电话:029-87211668   联系人:张吉安   客服:95582   网址:www.west95582.com   (8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95547   联系人:张宗锐   电话:0591-87383600   传真:0591-87841150   网址:www.hfzq.com.cn   (8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s.com.cn   (88)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 565、577 号 8-11 层   法定代表人:李抱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网址:www.yongxingsec.com     (89)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 750 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陈敏     网站:www.cfsc.com.cn     客服电话:95323     (90)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及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刘毅     客户电话:400       600   8008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91)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60582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92)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徐伟琴   客服电话:95357   联系人:付佳   电话:021-23586603   传真:021-23586860   网址:http://www.18.cn   (93)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金控中心 21、22、23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0 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联系电话:0755-83331195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公司网址:http://www.ykzq.com   (9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人代表:孙名扬   电话:0451-85863726   客服热线:956007   联系人:周俊   网址:www.jhzq.com.cn   (95)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 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 号仰山公园东一门 2 号楼   法人代表人:魏先锋   电话:010-57672000   传真:010-57672296   客户服务电话:95305   网址:https://www.jzsec.com/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9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联系人:刘婧漪   电话: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97)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70 号 2、3、4 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70 号 2、3、4 层   法人:刘加海   联系人电话:021-20515476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https://www.cnhbstock.com/   (98)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1 幢 32 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客服电话:4001-962-502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83   网址:www.ajzq.com   (99)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俊   客服电话:4000-188-688   联系人:吴尔晖   电话:0755-83007159   传真:0755-83007034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网址:www.ydsc.com.cn   (100)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2 幢 1 层 A21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法人:张海文   客服电话:95390   官网地址:www.crsec.com.cn   (101)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翟璟   联系电话:(027)87618882/(028)86711410   传真:(027)87618863   客户服务电话:95391   网址:www.tfzq.com   (102)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 24 号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 号大连期货大厦 38-39 层   法定代表人:李红光   联系人:谢立军   电话:0411-39991807   传真:0411-39673219   客户服务热线:4008-169-169   网址:www.daton.com.cn   (103)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 18 号川信大厦 10 楼   法人代表人:吴玉明   客服电话:4008366366   联系人:刘文涛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电话:02886199765        传真:02886199533        网址:http://www.hx818.com        (104)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 9 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27 层联储证券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联系人:丁倩云        联系电话:     010-86499427、13051859661        传真:0755-23947482        客服电话:956006        网址:http://www.lczq.com/        (10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信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信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联系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755-83217421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106)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芜湖路 258 号        法人代表人:吴国华        联系人:蔡芳        传真:0551-6286280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707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网址:http://www.hsqh.net   (107)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25、27、2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联系人:李天雨   联系电话:021-68757102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qh168.com.cn   (108)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联系人:尹伶   传真:010-66045527   网址:www.txsec.com   (109)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6 室   法定代表人:齐凌峰   联系人:陈臣   联系方式:010-84489855-8011   客服电话:400-158-5050   网址:http://www.tl50.com   (11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号   法定代表人:杨懿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号   联系人:张燕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联系电话:010-58325388*1588   网址:www.xinlande.com.cn   客服电话:400-166-1188   (11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21-20835785   传真:021-20835879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112)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 号 18 层 03 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 号 18 层 03 单元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联系人:    毛善波   电话:021-50810673   传真:021-50810687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113)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 11 层   法人代表:刘明军   公告联系人:谭广峰   公告电话:4000-890-555   公告传真:0755-86013399   客服电话:4000-890-555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114)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1 层 103 室   法定代表人:葛新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机构联系人:孙博超   联系人电话:010-59403028   联系人传真:010-59403027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公司网址:https://www.duxiaomanfund.com/   (115)青岛意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 234 号海航万邦中心 18 楼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 234 号海航万邦中心 18 楼   法定代表人:Gimberto      Girado   联系人:牟冲   联系方式:0532-87071088   客服电话:400-612-3303   网址:http://www.yitsai.com   (116)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19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19 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客户服务电话:400-610-5568   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11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 B 座 12 楼   联系人:徐诚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联系电话:021-38509639   网站:www.noah-fund.com   客服电话:400-821-5399   (11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网址:www.zlfund.cn   客服电话:4006-788-887   (11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人代表: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379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2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联系人:     张茹   联系电话:      021-58870011   传真:    021-68596916   网址:    www.howbuy.com   (12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556 号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95188-8   网址:    www.fund123.cn   (12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联系人:邱燕芳   电话:021-20691931   传真:021-20691861   网址:www.erichfund.com   (12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法人代表:凌顺平   联系人:林海明   电话:0571-88911818-8580   传真:0571-88911818-8002   客服电话:952555   网站地址:www.5ifund.com   (12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 幢 14 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传真:021-50583633   电话:021-50583533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客服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2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15 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85712195   联系人:李雯   联系人邮箱:liwen@harvestwm.cn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126)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西宸龙湖国际大厦 B 座 12 楼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联系人:隋亚方   电话:13910181936   客服电话:400-080-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127)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 号楼 10 层 20A1、20A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 号楼 10 层 20A1、20A2 单元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联系人:魏晨   联系方式:010-52413385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http://www.yixinfund.com   (12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https://www.snjijin.com/   (129)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大望路金地中心 A 座 28 层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传真:(010)56642623   联系人:丛瑞丰   联系人电话:010-59313555   客服邮箱:zzkf@zzfund.com   客服电话:400-8180-888   网址:http://www.zzfund.com   (130)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728   网址:http://www.hcfunds.com   (131)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中关村金融大厦(丹棱 soho)1008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网站:www.qianjing.com   客服电话:400-893-6885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32)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 号 4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4 楼    法定代表人:巩巧丽    联系人:李卓南    联系方式:021-80134149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133)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单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 428 号 1 号楼 1102 单元    法人:张俊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网址:www.wg.com.cn    (134)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 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 部科研楼    法定代表人:穆飞虎    联系人:穆飞虎    联系电话:     010-58982465    传真:010-62676582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135)福克斯(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路 3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内西顺城街 46 号锦胜华安写字楼西 205    法定代表人:谢亚凡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岳倩颖   联系方式:18600807951   客服电话:010-64081648   网址:www.haofunds.com   (136)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   联系人:徐亚丹   联系电话:021-50712782   传真:021-50710161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   www.520fund.com.cn   (137)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 900 弄 15 号 52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138)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92 号-4 至 24 层内 10 层 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 号京汇大厦 10 层 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www.taixincf.com   (13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 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号   a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安彬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40)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服电话:400-643-3389   联系人:葛佳蕊   电话:021-63333319   传真:021-63332523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141)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龙兰路 277 号 1 号楼 1203、1204 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公司电话:021-3376-8132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http://www.zzwealth.cn   (142)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   传真:010-65951887   电话:010-65951887   客服电话:400-618-0707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143)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 城(一期)第 7 栋 23 层 1 号、4 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杨帆     电话:027-87006003、87006009     网站:www.buyfunds.cn     公司传真:027-87006010     客服电话:400-027-9899     (14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联系人:宁博宇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14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     联系人:黄敏嫦     网站:www.yingmi.cn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146)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5 楼 503 房 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6 号院国际电子城 b 座     法定代表人:王旋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http://www.hgccpb.com/     (147)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148)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客服电话:95118        、400-098-8511(个人业务)、   400-088-8816(企业业务)     传真:010-8919566     网址:https://kenterui.jd.com     (149)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3 单元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3 单元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陈丽霞     电话:0755-84355914     传真:0755-26920530     客户服务电话:400-8224-888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网址:www.jfzinv.com   (150)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服电话:4001599288   联系人:袁永娇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151)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1008-1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1008-1 室   法定代表人:许欣   客服电话:400-100-2666   网址:www.zocaifu.com   (152)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8 层   客服热线:400-817-5666   公司网址:www.amcfortune.com   (153)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 399 号运通星财富广场 1 号楼 B 座 13、14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 288 号国华人寿金融大厦 8 层 806   法定代表人:路昊   联系人:茆勇强   联系电话:021-68595698   传真:021-68595766   客服电话:52303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网址:http://www.huaruisales.com/   (154)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105 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联系人:卢亚博   联系电话:021-50701003   传真:021-50701053   客服电话:400-080-8208   网址:www.licaimofang.cn   (155)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33 号院 1 号楼阳光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科   电话:010-85632771   传真:010-85632773   联系人:王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公司网站:http://fund.sinosig.com/   (15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客服电话:95519   联系人:秦泽伟   电话:010-63631539   传真:010-66222276   网址:www.e-chinalife.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公告。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236 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 5 层、27-33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236 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 27 层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5239   联系人:黄慕平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财富中心写字楼 A 座 4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财富中心写字楼 A 座 40 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经办律师:沈娜、冯艾   联系人:冯艾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维、肖厚发   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联系人:陶文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逦迤、陶文欣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由大成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于 2015 年 7 月 22 日转型而来。大成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于 2014 年 4 月 21 日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变更而来。   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1 年 3 月 4 日证监许可2011321 号文核 准,自 2011 年 3 月 15 日至 2011 年 4 月 15 日期间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后,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4 月 20 日正式生效。2014 年 4 月 21 日,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 到期。根据《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如保本周期到期后,大成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将按 《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大成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的投资目 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上述变更无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大成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 明。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于 2014 年 4 月 21 日到期后,变更为大成 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 一致,自 2015 年 7 月 22 日起本基金名称变更为“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简称变更为“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基金类别变更为“混合型”。基金代码保持不变,仍 为 090013。上述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因上述变更基金名称及基金类别事宜,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了相应修改。在修改过程中,基金管理 人根据《运作办法》和基金运作实际情况,对《基金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了必要的调整。 就前述修改变更事项,本基金管理人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关 手续及各项信息披露工作。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本次变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本基金更名后,《大成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竞争优 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由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承担和继承。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七、基金的存续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相关法规和《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 已于 2015 年 7 月 22 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 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额的限制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 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 中 A 类基金份额类别为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但不收取申 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公告。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在不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 金管理人可以不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停止现有 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 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在管理 人网站公示。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开始办理。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 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 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的公告为准,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 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或另行公告。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 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准进行计算,其中 C 类基金份额申购首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 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媒介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 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 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T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 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时间进行 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发售机构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基金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 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 T 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金销售机构 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 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以对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做出规定,具体业务 规则请见有关公告。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申购费用。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 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 定,可能增加新的收费模式,也可能相应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种类,并可能需计算新基金份额 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加新的收费模式,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履行适当 的程序,并及时公告。新的收费模式的具体业务规则,请见有关公告、通知。   本基金对A类基金份额申购设置级差费率,同时区分普通客户申购和通过直销柜台申购 的养老金客户。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上述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 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但不限于: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 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普通客户指除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M           M≥500 万              1000 元/笔   养老金客户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可享受申购费率一折优惠,申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购费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长于 7 日(含 7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 产。A 类基金份额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年限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T<7 日              1.5%   C 类基金份额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T)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T  针对投资者赎回持有的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将 100%的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变更后的“大成竞争优势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 对应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申购大成保本混合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日 起连续计算。 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 (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 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并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基金的养老金账户进行申购费率优惠。养 老金账户,包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 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 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依据规定 将其纳入养老金账户范围。养老金账户申购费率优惠的详细实施情况,请见基金管理人发布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的相关业务公告。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A 类基金份额:   采用“金额申购”的方式。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于开放期投资 4 万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 1.5%,假设 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0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40,000/(1+1.5%)=39408.87 元   申购费用=40,000-39408.87=591.13 元   申购份额=39408.87/1.0400=37893.14 份   (2)C 类基金份额: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 万元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 为 1.0160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0/1.0160 = 98,425.20 份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计算公式为: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 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在持有基金份额时间为 1 年时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对应 的赎回费率为 0.25%,假设赎回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 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500=10,500.00 元   赎回费用=10,500.00×0.25%=26.25 元   净赎回金额=10,500.00—26.25=10473.75 元   例:某投资人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持续持有 3 个月后赎回 10 万份,赎回费率为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赎回费用=0 元   赎回金额=100,000×1.0170-0=101,700.00 元   本基金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 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 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含第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 基金财产。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 费用,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八、申购和赎回的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 投资者自 T+2 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 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规定媒介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或外汇市场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   (3)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 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日 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8)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发生上 述(1)到(5)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规定媒介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发生上述第(6)、(7)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申购 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如果法律法规、监管要求 调整导致上述第(6)项内容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修改上述内 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所或外汇市场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 2 个或 2 个以上开放日巨额赎回,导致本 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基金管理人应 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付的,可延期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 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 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按 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 销。      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家规定媒介刊登暂停赎回公告。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 至少一家规定媒介上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 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 金总份额的 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 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 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 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 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予以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应当按照其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单个 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 择将当日未获办理部分予以撤销外,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该 类基金份额的价格。依照上述规定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发生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 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10%时,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赎回;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占前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赎回申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起,按上述(1)或(2)方 式处理。如下一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 10%的,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 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1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和办理措施,并在 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 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并在 2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连续 2 个或 2 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 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 20 个 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家规定媒介公告。   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家规定媒介刊登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 管理人应提前 2 日在至少一家规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 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 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日在至少一家规定媒介连 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十三、基金的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基 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 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四、转托管   本基金目前实行份额托管的交易制度。投资者可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户转 入另一个交易账户进行交易。具体办理方法参照《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代销机构 的业务规则,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十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届时发布公 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   十六、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方式,将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按照一定规 则从某一投资者基金账户转移到另一投资者基金账户的行为。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捐赠、司法强制执行和经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非交 易过户。其中,“继承”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的 情形;“司法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 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的条件。办理非交易过户 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基金登记机构受理上述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他销售机构不得办理该项业务。   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 定的标准收费。   十七、基金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 可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按照我国法律法 规、监管规章以及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来决定是否冻结。在国家有权机关作出决定之前,被 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先行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与支付。   十八、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或届 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九、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混合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企业,追求基金资产长期增值。   二、投资范围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 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存托凭证、债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本混合型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范围为:股票资产、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产的比例为 0%-4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比 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理念   严格风险控制,追求稳健收益。   四、投资策略   本混合型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及其政策动态、货币金融运行状况及其政策动 态、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及其政策动态等因素“自上而下”的定量和定性分析,评估各类资产 的投资价值,研究各类资产价值的变化趋势,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   (1)行业配置   本混合型基金根据行业发展规律和经济发展趋势,考虑国际行业联动关系,把握中国经 济发展周期、经济发展方向和经济增长方式,通过剖析行业特征指标、行业竞争结构、行业 盈利模式、行业景气度等综合判断行业投资价值,确定和动态调整各行业投资比例。   (2)个股选择   本基金认为在经济发展中会出现具有公司治理、管理、技术等持续竞争优势特征企业, 这些企业能够充分自如应对市场竞争,并能获取持续优秀业绩回报。本基金股票资产将重点 投资于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特征企业,以获得超额回报。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① 建立初选股票库   为控制风险,本基金首先剔除存在重大违规嫌疑并被证券监管部门调查的公司、股价发 生异常波动的公司,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于主营业务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 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财务指标进行深入分析,评估企业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 及发展能力,建立初选股票库。   ② 建立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在初选股票库的基础上,选择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竞争优势特征的上市公司构建 备选股票库。   A.公司治理竞争优势   公司治理的完善、有效、合理程度直接影响着投资者的利益保护程度,也是企业持续竞 争优势的基础性因素。一个处于无效或软弱公司治理机制下的企业对于投资者而言意味着巨 大的投资风险。本基金对于治理透明、制衡、高效、具有良好激励约束机制、重视并愿意增 加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具有持续公司治理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给予重点关注。   B.管理竞争优势   在国内外市场日趋一体化、竞争日益残酷的形势下,公司管理水平如何不仅影响着公司 内部运作效率的高低,而对于公司能否在外部激烈竞争下生存、发展壮大具有重要作用。具 有持续管理优势的上市公司不仅能有效开拓市场,控制成本,节约费用,而且能在经济环境 恶化的情势下,形成紧密的凝聚力,团结一致,为公司持续创造优秀业绩。   C.技术竞争优势   上市公司是否具有持续技术竞争优势,不仅是看公司现阶段是否拥有领先的不可复制或 者难以复制或者短期难以追赶的技术优势、拥有的现代技术设施和软件的数量,更要看公司 是否拥有高素质的技术创新人才和公司是否重视并拥有自主创新机制等使公司能够保持持 续技术竞争优势的根本性因素。   D.品牌竞争优势   品牌竞争优势具有不可替代的差异化能力,是企业所独具的优势,是竞争对手不易甚至 是无法模仿的。具有竞争优势的品牌拥有高知名度和忠诚度,构建较高的竞争壁垒,具有获 取超额利润的品牌溢价能力,具有使企业能够产生持续赢利的能力。   E.两端竞争优势   在自然资源供应和争夺日益紧张以及“终端为王”的商业环境下,企业能否在生产资料 和最终客户的产业链两端上,拥有持续竞争优势显得非常重要。在自然资源的开采、提炼、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加工等方面具有垄断竞争优势的企业,会在自然资源的长期性价格上涨趋势中受益,享受超 额回报。企业通过拥有众多销售网点或者对于广大销售渠道具有较强持续控制和影响力,无 疑在最终客户资源的争夺上占据持续竞争优势,非常有利于快速便捷的把企业产品或服务推 广给最终客户,最终形成企业的持续高额利润。   ③ 建立股票投资组合   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最终进入股票投资组合中,还需要经过安全边际、流动性 等考核。安全边际是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或实质价值与证券市场价格的顺差,即内在价值与 证券市场价格相比被低估的程度或幅度。根据上市公司的行业特征、发展阶段等因素,选择 具体适用的估值方法对于上市进行估值。本基金将进入备选库的上市公司按照安全边际和流 动性进行排序,选择具有足够的安全边际和高流动性的上市公司进入股票投资组合。   ④ 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股票投资组合建立后,本基金将动态跟踪经济发展、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势和估值水平等 变化,适时调整,以不断优化投资组合。   (3)港股投资策略:本基金所投资香港市场股票标的除适用上述股票投资策略外,还 需关注: 业分布、交易制度、市场流动性、投资者结构、市场波动性、涨跌停限制、估值与盈利回报 等方面;   本混合型基金采取积极组合投资策略,力求在保证基金资产总体的安全性、流动性的基 础上获取一定的稳定收益。   积极组合投资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中短期的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等研究和 收益率分析,运用利率预期策略、债券互换策略,以及运用子弹式策略、两级策略、梯形策 略等收益率曲线追踪策略,以获取适当超额收益,提高整体组合收益率。   可转换债券在分析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转债条款和市场面三方面因素的前提下,将敏感 度指标(Delta 等)作为市场风险控制的主要技术指标,利用可转换债券溢价率来判断转债 的股性,运用转换套利、溢折价管理、一级市场申购、纯债券价值及期权价值管理来积极投 资,获取超额收益。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 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本基金将根据融资买入股票成本以及其他投资工具收益率综合评估是否采用融资方式 买入股票,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与其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为有效控制债券投资的系统性风险,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适度运用国债期货,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在国债期货投资时,本基金将首先分析国债期货各合约价格与最便宜可交割券的关系, 选择定价合理的国债期货合约,其次,考虑国债期货各合约的流动性情况,最终确定与现货 组合的合适匹配,以达到风险管理的目标。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以套期保值、投资组合避险和有效管理为目的,通过套期保值策 略,对冲系统性风险,应对组合构建与调整中的流动性风险,力求风险收益的优化。      在构建套期保值组合过程中,基金管理人通过对股票组合的结构分析,分离组合的系统 性风险(beta)及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将关注股票组合 beta 值的易变性以及股指期货 与指数之间基差波动对套期保值策略的干扰,通过大量数据分析与量化建模,确立最优套保 比率。      在套期保值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不断精细和不断修正套保策略,动态管理套期保值组 合。主要工作包括:基于合理的保证金管理策略严格进行保证金管理;对投资组合 beta 系 数进行实时监控,全程评估套期保值的效果和基差风险,当组合 beta 值超过事先设定的 beta 容忍度时,需要对套期保值组合进行及时调整;进行股指期货合约的提前平仓或展期决策管 理。      五、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10%      沪深 300 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流动性好、规 模最大的 300 只 A 股为样本的成分股指数,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市值覆盖率高、代表性 强、流动性好,同时公信力较好的股票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比较基准。中债综 合全价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其样本范围涵盖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场,成份债券包括国家债券、企业债券、央行票据等所有主要债券种类,具有广泛的市场代 表性,能够反应中国债券市场的总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恒生指数采用 流通市值加权法计算,是反映香港股市价格走势最有影响的一种股价指数。根据本基金的投 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 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基金,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则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 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七、投资限制   (一)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 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 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 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 述规定的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计计算),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司在内地和香港同时上市的 A+H 股合计计算),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 30%;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 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证券规模的 10%; 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股票合并计算; 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 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 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 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 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 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规定; 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 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 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 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 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不含质押式回购)等;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 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不 受上述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性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 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 同》的有关约定。除上述第 1、5、7、11 项外,由于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 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及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利益。 的利益。   九、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 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等 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十、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 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 2023 年第 4 季度报告。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            其中:股票            1,774,447,587.07         62.42            其中:债券                           -             -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金合计     本基金通过深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 400,811,647.25 元,占期末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为 14.13%。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 A             农、林、牧、渔业                     2,311.20           0.00 B             采矿业                    78,877,704.51            2.78 C             制造业                  1,053,523,956.04          37.1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                  33,735.88            0.00               水生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41,157.84            0.00 F             批发和零售业                   4,687,216.26           0.17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222,150,560.59            7.83               政业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3,603,722.33           0.13               息技术服务业 J             金融业                        85,000.44            0.00 K             房地产业                     1,599,772.28           0.06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6,981.40            0.0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8,757,947.51           0.31               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              -               施管理业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                           -              -               他服务业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232,963.54            0.01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910.00           0.00 S             综合                                  -              -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合计                    1,373,635,939.82               48.42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通讯                                    22,005,612.12                       0.78 非必需消费品                                  179,186.88                        0.01 必需消费品                                 70,996,174.70                       2.50 能源                                122,457,388.98                          4.32 金融                                                -                           - 房地产                                      20,960.87                        0.00 医疗保健                                        153.20                        0.00 工业                                118,937,065.92                          4.19 材料                                         4,091.91                       0.00 科技                                    54,080,134.26                       1.91 公用事业                                  12,130,878.41                       0.43 政府                                                -                           - 合计                                400,811,647.25                         14.13      以上分类采用彭博行业分类标准。                                                                       占基金资产                                                        公允价值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净值比例                                                         (元)                                                                        (%)                          份                                        7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对于同时在 A+H 股上市的股票,合并计算公允价值参与排序,并按照不同股票分别披 露。      无。      无。      无。      无。      无。 代码            名称           持仓量(买/            合约市值         公允价值变          风险说明                            卖)                (元)          动(元)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358,872.41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204,720.0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以套期保值、投资组合避险和有效管理为目的,通过套期保值策 略,对冲系统性风险,应对组合构建与调整中的流动性风险,力求风险收益的优化。      在构建套期保值组合过程中,基金管理人通过对股票组合的结构分析,分离组合的系统 性风险(beta)及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将关注股票组合 beta 值的易变性以及股指期货 与指数之间基差波动对套期保值策略的干扰,通过大量数据分析与量化建模,确立最优套保 比率。      在套期保值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不断精细和不断修正套保策略,动态管理套期保值组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合。      主要工作包括:基于合理的保证金管理策略严格进行保证金管理;对投资组合 beta 系 数进行实时监控,全程评估套期保值的效果和基差风险,当组合 beta 值超过事先设定的 beta 容忍度时,需要对套期保值组合进行及时调整;进行股指期货合约的提前平仓或展期决策管 理。      阶段性使用少量股指期货应对指数波动,更进一步熟悉股指期货工具以便未来更好的使 用。      无。      无。      无。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无。                               流通受限部        占基金资产                                                      流通受限情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分的公允价        净值比例                                                       况说明                                值(元)         (%)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十、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 A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基准收益    阶段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率标准差                          ②       率③                                            ④ -2014.12.3 -2015.12.3 -2016.12.3 -2017.12.3 -2018.12.3 -2019.12.3 -2020.12.3 -2021.12.3 -2022.12.3 -2023.12.3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23.12.3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 C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基准收益     阶段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率标准差                          ②       率③                                             ④ -2023.12.3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注:1、本基金 2014 年 4 月 22 日由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 后转型而来。 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自 2023 年 5 月 12 日有份额之日开始计算。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十一、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 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本基金以基金的名义开立资金结算账户和托管专户用于基金的资金结算业务,并以基金 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开立基金证券账户、以本基金的名义开立银行间债券托管账户并 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和基 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代销机构的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 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 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代销机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 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 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 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消; 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消。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目的   基金资产估值的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基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依据经基金资产估值后 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出的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   二、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 披露基金净值的非营业日。   三、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等 资产和负债。   四、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 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 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 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五、估值方法   本基金按以下方式进行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 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的 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 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选取第 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   (3)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按照每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价;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5)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 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 的市价(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 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 同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 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定公允价值。 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涉及到其它币种与人民币之间的汇 率,参照数据服务商提供的当日各种货币兑美元折算率采用套算的方法进行折算。 金将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估值;对于因税收规定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基金实际交纳税金与 估算的应交税金有差异的,基金将在相关税金调整日或实际支付日进行相应的估值调整。 估值。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如法律法规今后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规定估值。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人复核、审查基金管 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 公布。   六、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值错误的处理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含第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 入。当估值或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实际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 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估值错误金额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当估值错误金额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 管理人对不应由其承担的责任,有权向过错人追偿。   关于差错处理,本合同的当事人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代理销售机构、 或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差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差 错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受损方”)按下述“差错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 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无法 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抗拒,则属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者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因不可抗 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 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1)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 行更正,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 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差错责任方承担;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 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差错责任方应对更 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2)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 仅对差错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差错责任方仍 应对差错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 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 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 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   (4)差错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差错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 托管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如果因基金托管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 金管理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除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 资产的损失,并拒绝进行赔偿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差错方追偿。   (6)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 《基金合同》或其他规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 责任,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出现过错的当事人进行追索,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或补偿由此发生 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7)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差错。   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差错发生的原因确定差错的责 任方;   (2)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差错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差错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登记机构进 行更正,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营业时;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误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 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账户 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暂停披露侧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2%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 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 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损失; 露费用等费用;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应待侧袋账 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费,详见本招募说明 书“侧袋机制”章节或相关公告。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 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 日在至少一种规定媒介上公告。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 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等。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计入利润。      二、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 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 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 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 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 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 执行。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 节的规定。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 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式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及其日常机构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 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 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披露, 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 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 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 3 日前,将《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规定 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 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 明书。 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 法律文件。 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规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 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 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二)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 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三)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 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四)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 告应当经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 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 度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 年度报告。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利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 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五)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 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下列事件: 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变动;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发生变更; 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 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 会。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予以公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告。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 40 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 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召集人应当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八)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作 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 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九)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十)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的规定。   (十一)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 (更新)等文件中披露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的相关情况。   (十二)基金参与融资业务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文件中披露参与融资业务的情况,包括投资策略、业务开展情况、损益情况、风险及其管理 情况等。   (十三)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 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 示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十四)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 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 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十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级管理人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 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规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规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 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规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 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者决策提供 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 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 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 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 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十七、侧袋机制   一、侧袋机制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启用侧袋机制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启用侧袋机制当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服务机构应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原有账户份额为 基础,确认相应侧袋账户持有人名册和份额。   二、侧袋机制实施期间的基金运作安排   (一)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和转换。基金份额持有人 申请申购、赎回或转换侧袋账户基金份额的,该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将被拒绝。   基金管理人将依法保障主袋账户份额持有人享有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权利,并根据主袋 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事项,具体事项届时将由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对于启用侧袋机制当日收到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仅办理主袋账户的赎回申请并支付 赎回款项。在启用侧袋机制当日收到的申购申请,视为投资者对侧袋机制启用后的主袋账户 提交的申购申请。基金管理人应依法向投资者进行充分披露。   (二)基金的投资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基金的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应当以主袋账户资产为 基准。   基金管理人原则上应当在侧袋机制启用后 20 个交易日内完成对主袋账户投资组合的调 整,但因资产流动性受限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侧袋账户中进行除特定资产处置变现以外的其他投资操作。   (三)基金的费用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侧袋账户资产不收取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将与处置侧袋账户资产相关的费用从侧袋账户资产中列支,但应待特定 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因启用侧袋机制产生的咨询、审计费用等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四)基金的收益分配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在主袋账户份额满足基金合同收益分配条件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 可对主袋账户份额进行收益分配。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   (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披露侧袋账户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定期报告中的基金会计报表仅需针对主袋账户进行编制。侧袋 账户相关信息在定期报告中单独进行披露,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期内的特定资产处置进展情 况;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该净值或净值区间并不代表特定资产最终的变现价格, 不作为基金管理人对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在启用侧袋机制、处置特定资产、终止侧袋机制以及发生其他可能对投资者 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后应及时发布临时公告。   启用侧袋机制的临时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启用原因及程序、特定资产流动性和估值情况、 对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影响、风险提示等重要信息。   处置特定资产的临时公告内容应当包括特定资产处置价格和时间、向侧袋账户份额持有 人支付的款项、相关费用发生情况等重要信息。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若侧袋账户资产无法一次性完成处置变现,基金管理人将在每次处 置变现后按规定及时发布临时公告。   (六)特定资产处置清算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制定变现方案,将侧袋账户资产处置 变现。无论侧袋账户资产是否全部完成变现,基金管理人都应及时向侧袋账户对应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支付已变现部分对应的款项。   (七)侧袋的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启用侧袋机制和终止侧袋机制后,及时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披露专项审计意见,具体如下: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启用侧袋机制时,就特定资产认定的相关事宜取得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启用侧袋机制后五个工作日内,聘请于侧袋机制启用日发表意见的会 计师事务所针对侧袋机制启用日本基金持有的特定资产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意见,内容应包含 侧袋账户的初始资产、份额、净资产等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年度报告进行审计时,应对报告期间基金侧袋机制运行相关的会计 核算和年报披露,执行适当程序并发表审计意见。   当侧袋账户资产全部完成变现后,基金管理人应参照基金清算报告的相关要求,聘请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侧袋账户进行审计并披露专项审计意见。   三、本部分关于侧袋机制的相关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 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直接对本 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十八、风险揭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 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对于本基金来 说,巨额赎回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 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 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 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 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 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 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 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 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于本基金主要面临以下风险:      一、市场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而证券市场价格受政治、经济、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种因素的影响会产生波动,从而对本基金投资产生潜在风险,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发生波动。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影响, 从而导致投资对象价格波动,影响基金收益而产生的风险。   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而经济运行则具有周期性的特点。随宏观经济运行的周 期性变化,基金所投资于证券的收益水平也会发生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的变化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也会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 润,进而影响基金持仓证券的收益水平。   基金收益的一部分将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使购买力 下降,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投资收益下降。   随着中国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上市公司的发展必然要受到国际市场同类技术或同类产 品公司的强有力竞争,部分上市公司有可能不能适用新的行业形势而业绩下滑。尤其是中国 加入 WTO 以后,中国境内公司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市场竞争,上市公司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 将存在更大不确定性。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管理能力、行业竞争、市场前景、技术更新、 财务状况、新产品研究开发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 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上市公 司还可能出现难以预见的变化。虽然本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 不能完全避免。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在市场或者个股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迅速、低成 本地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章节。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投资市场主要为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等流动性较好的规范交易场 所,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同时本基金基于分散投资的原则在行业和个券 方面进行合理配置,综合评估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或巨额赎回份 额占比情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同时,如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 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采取延期办理赎 回申请的措施。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在市场大幅波动、流动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的情形时,基 金管理人将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 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赎回费、暂停基 金估值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对于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管 理人将依照严格审批、审慎决策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对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使用前经过内 部审批程序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实际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投资者的赎 回申请、赎回款项支付等可能受到相应影响,基金管理人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 约定进行操作,全面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操作或技术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 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可能引致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 系统故障等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 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   四、不可抗力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 资产遭受损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和销售代理机构等可能因 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工作,从而影响基金的各项业务按正常时限完成;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 争、代理机构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五、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基金调整资产配置时,基金经理的判断可能与市场的实际表现 存在一定偏离。   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 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 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 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 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 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 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 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七、港股通每日额度限制   港股通业务实施每日额度限制。在联交所开市前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 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或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港股通当日额度使 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1)汇率风险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 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 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 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2)境外投资风险 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 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 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a.香港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每日 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即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b.只有内地与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港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包括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 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c.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 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 情况时,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本基金将面临在 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d.本基金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 取得的港股通标的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相关交 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 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 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 股通买入或卖出。   e.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 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 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f.基金投资范围包含港股通标的股票仅表明本基金可以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基金 资产对港股标的投资比例会根据市场情况、投资策略等发生较大的调整,存在不对港股进行 投资的可能。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八、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当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 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 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 面临损失。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 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行,自《基金合同》变更之日起在至少一家规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承接的;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基金合同》终止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236 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 5 层、27-33 层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设立日期:1999 年 4 月 12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10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400-888-5558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于: 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产; 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 金投资者的利益;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合同》规定的费用; 调整除调高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之外的基金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行为; 机构;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于: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如认为基金代销机构违反《基金合同》、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 协议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 资者的利益;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对 价;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益;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以上; 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 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管人; 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承担责任;但因第三方责任导致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损失,而基金管理人首 先承担了责任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名册;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廖林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 定》(国发1983146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基字【1998】3 号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于: 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资债券的后台匹配及资金的清算;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于: 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 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 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赎回价格; 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 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有人大会;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任而免除; 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 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募集的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 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 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 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 不限于: 表决权;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不限于: 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共同组成。除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 投票权。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事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 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 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合。       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 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当至少提前 30 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40 天,在至少一家规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送达时间和地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 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 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 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 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 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 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或通讯开会方式召开。   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但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以现场开会方 式召开。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委派代表出席, 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 或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 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登记机构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含 50%)。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 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示性公告; 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 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 不影响表决效力; 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含 50%); 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 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 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录相符,并且委托人出具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 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议通 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 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 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10%(含 10%)以 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 应当在大会召开日至少 35 天前提交召集人并由召集人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 30 天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召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临时提案进行审核,符合 条件的应当在大会召开日 30 天前公告。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 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 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 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单独或合并持有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10%(含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或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 6 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有提案进行修改, 应当最迟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 30 日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 至少与公告日期有 30 日的间隔期。   (2)议事程序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 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 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选举产生一名 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不出席或 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 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 以上(含 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 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 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 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 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 决。      (七)计票      (1)现场开会 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 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果。 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 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计票的效力。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 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 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 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至少一家规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 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 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 议。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 约束力。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袋份额持有人和侧袋份额 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 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人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合该等比例: 以上(含 10%); 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 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 (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与或授权他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二分之一)通过; (含三分之二)通过。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涉及主袋账户和侧袋账户的,应分别 由主袋账户、侧袋账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 平等的表决权。表决事项未涉及侧袋账户的,侧袋账户份额无表决权。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规定以本节特殊约定内容为准,本 节没有规定的适用上文相关约定。   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2%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 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 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 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应待侧袋账 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费,详见招募说明书 的规定或相关公告。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 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 日在至少一种规定媒介上公告。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四、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 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等。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计入利润。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二)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 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 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 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 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 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时间不得超 过 15 个工作日;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 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 执行。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五、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企业,追求基金资产长期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 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存托凭证、债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本混合型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范围为:股票资产、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产的比例为 0%-4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比 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理念   严格风险控制,追求稳健收益。   (四)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票型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及其政策动态、货币金融运行状况及其政策动态、 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及其政策动态等因素“自上而下”的定量和定性分析,评估各类资产的投 资价值,研究各类资产价值的变化趋势,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行业发展规律和经济发展趋势,考虑国际行业联动关系,把握中国经济发展 周期、经济发展方向和经济增长方式,通过剖析行业特征指标、行业竞争结构、行业盈利模 式、行业景气度等综合判断行业投资价值,确定和动态调整各行业投资比例。   本基金认为在经济发展中会出现具有公司治理、管理、技术等持续竞争优势特征企业, 这些企业能够充分自如应对市场竞争,并能获取持续优秀业绩回报。本基金股票资产将重点 投资于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特征企业,以获得超额回报。   ① 建立初选股票库   为控制风险,本基金首先剔除存在重大违规嫌疑并被证券监管部门调查的公司、股价发 生异常波动的公司,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于主营业务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 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财务指标进行深入分析,评估企业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 及发展能力,建立初选股票库。   ② 建立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在初选股票库的基础上,选择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竞争优势特征的上市公司构建 备选股票库。   A.公司治理竞争优势   公司治理的完善、有效、合理程度直接影响着投资者的利益保护程度,也是企业持续竞 争优势的基础性因素。一个处于无效或软弱公司治理机制下的企业对于投资者而言意味着巨 大的投资风险。本基金对于治理透明、制衡、高效、具有良好激励约束机制、重视并愿意增 加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具有持续公司治理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给予重点关注。   B.管理竞争优势   在国内外市场日趋一体化、竞争日益残酷的形势下,公司管理水平如何不仅影响着公司 内部运作效率的高低,而对于公司能否在外部激烈竞争下生存、发展壮大具有重要作用。具 有持续管理优势的上市公司不仅能有效开拓市场,控制成本,节约费用,而且能在经济环境 恶化的情势下,形成紧密的凝聚力,团结一致,为公司持续创造优秀业绩。   C.技术竞争优势   上市公司是否具有持续技术竞争优势,不仅是看公司现阶段是否拥有领先的不可复制或 者难以复制或者短期难以追赶的技术优势、拥有的现代技术设施和软件的数量,更要看公司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是否拥有高素质的技术创新人才和公司是否重视并拥有自主创新机制等使公司能够保持持 续技术竞争优势的根本性因素。   D.品牌竞争优势   品牌竞争优势具有不可替代的差异化能力,是企业所独具的优势,是竞争对手不易甚至 是无法模仿的。具有竞争优势的品牌拥有高知名度和忠诚度,构建较高的竞争壁垒,具有获 取超额利润的品牌溢价能力,具有使企业能够产生持续赢利的能力。   E.两端竞争优势   在自然资源供应和争夺日益紧张以及“终端为王”的商业环境下,企业能否在生产资料 和最终客户的产业链两端上,拥有持续竞争优势显得非常重要。在自然资源的开采、提炼、 加工等方面具有垄断竞争优势的企业,会在自然资源的长期性价格上涨趋势中受益,享受超 额回报。企业通过拥有众多销售网点或者对于广大销售渠道具有较强持续控制和影响力,无 疑在最终客户资源的争夺上占据持续竞争优势,非常有利于快速便捷的把企业产品或服务推 广给最终客户,最终形成企业的持续高额利润。   ③ 建立股票投资组合   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最终进入股票投资组合中,还需要经过安全边际、流动性 等考核。安全边际是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或实质价值与证券市场价格的顺差,即内在价值与 证券市场价格相比被低估的程度或幅度。根据上市公司的行业特征、发展阶段等因素,选择 具体适用的估值方法对于上市进行估值。本基金将进入备选库的上市公司按照安全边际和流 动性进行排序,选择具有足够的安全边际和高流动性的上市公司进入股票投资组合。   ④ 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股票投资组合建立后,本基金将动态跟踪经济发展、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势和估值水平等 变化,适时调整,以不断优化投资组合。   (3)港股投资策略:本基金所投资香港市场股票标的除适用上述股票投资策略外,还 需关注: 业分布、交易制度、市场流动性、投资者结构、市场波动性、涨跌停限制、估值与盈利回报 等方面;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组合投资策略,力求在保证基金资产总体的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取一定的稳定收益。   积极组合投资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中短期的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等研究和 收益率分析,运用利率预期策略、债券互换策略,以及运用子弹式策略、两级策略、梯形策 略等收益率曲线追踪策略,以获取适当超额收益,提高整体组合收益率。   可转换债券在分析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转债条款和市场面三方面因素的前提下,将敏感 度指标(Delta 等)作为市场风险控制的主要技术指标,利用可转换债券溢价率来判断转债 的股性,运用转换套利、溢折价管理、一级市场申购、纯债券价值及期权价值管理来积极投 资,获取超额收益。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 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5)融资买入股票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融资买入股票成本以及其他投资工具收益率综合评估是否采用融资方式 买入股票,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与其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为有效控制债券投资的系统性风险,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适度运用国债期货,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在国债期货投资时,本基金将首先分析国债期货各合约价格与最便宜可交割券的关系, 选择定价合理的国债期货合约,其次,考虑国债期货各合约的流动性情况,最终确定与现货 组合的合适匹配,以达到风险管理的目标。   (7)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以套期保值、投资组合避险和有效管理为目的,通过套期保值策 略,对冲系统性风险,应对组合构建与调整中的流动性风险,力求风险收益的优化。   在构建套期保值组合过程中,基金管理人通过对股票组合的结构分析,分离组合的系统 性风险(beta)及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将关注股票组合 beta 值的易变性以及股指期货 与指数之间基差波动对套期保值策略的干扰,通过大量数据分析与量化建模,确立最优套保 比率。   在套期保值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不断精细和不断修正套保策略,动态管理套期保值组 合。主要工作包括:基于合理的保证金管理策略严格进行保证金管理;对投资组合 beta 系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数进行实时监控,全程评估套期保值的效果和基差风险,当组合 beta 值超过事先设定的 beta 容忍度时,需要对套期保值组合进行及时调整;进行股指期货合约的提前平仓或展期决策管 理。      (五)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10%      沪深 300 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流动性好、规 模最大的 300 只 A 股为样本的成分股指数,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市值覆盖率高、代表性 强、流动性好,同时公信力较好的股票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比较基准。中债综 合全价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其样本范围涵盖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 场,成份债券包括国家债券、企业债券、央行票据等所有主要债券种类,具有广泛的市场代 表性,能够反应中国债券市场的总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恒生指数采用 流通市值加权法计算,是反映香港股市价格走势最有影响的一种股价指数。根据本基金的投 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 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与债 券型基金。      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则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 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七)投资限制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 或债券;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 述规定的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2)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一家公司在内地和香港同时上市的 A+H 股 合计计算),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3)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一家 公司在内地和香港同时上市的 A+H 股合计计算),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 30%;   (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6)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40%;   (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 持证券规模的 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 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3)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 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15)本基金资产总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 的股票合并计算;   (17)本基金参与融资的,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与其他有价证券市值 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18)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需遵循下列投资比例限制: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 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 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 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 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 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 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规定;   (19)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需遵循下列投资比例限制: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 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 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 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 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不含质押式回购)等;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 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不 受上述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性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 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 同》的有关约定。除上述第(1)、(5)、(7)、(11)项外,由于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 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及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利益。   (九)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六、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目的   基金资产估值的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基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依据经基金资产估值后 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出的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   (二)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 披露基金净值的非营业日。   (三)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 等资产和负债。   (四)估值程序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 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 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 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五)估值方法   本基金按以下方式进行估值: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的 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 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 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价格; 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 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市价(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 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值。   (5)同一证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证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7)本基金外币资产价值计算中,涉及主要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应当以基金估值日 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涉及到其它币种与人民币之间的 汇率,参照数据服务商提供的当日各种货币兑美元折算率采用套算的方法进行折算。   (8)对于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基金投资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定应交纳的各项税金,本 基金将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估值;对于因税收规定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基金实际交纳税金 与估算的应交税金有差异的,基金将在相关税金调整日或实际支付日进行相应的估值调整。   (9)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进 行估值。   (10)股指期货合约及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算价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 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如法律法规今后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12)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 新规定估值。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人复核、审查基金管 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 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 公布。   (六)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值错误的处理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含第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 入。当估值或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实际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 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估值错误金额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报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中国证监会备案;当估值错误金额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 管理人对不应由其承担的责任,有权向过错人追偿。   关于差错处理,本合同的当事人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差错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代理销售机构、 或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差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差 错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受损方”)按下述“差错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 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无法 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抗拒,则属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者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因不可抗 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 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2)差错处理原则 更正,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错, 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差错责任方承担;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 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的 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对差错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对差错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 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 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 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 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管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如果因基金托管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 管理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除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资 产的损失,并拒绝进行赔偿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差错方追偿。 金合同》或其他规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责任, 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出现过错的当事人进行追索,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或补偿由此发生的费用 和遭受的损失。      (3)差错处理程序      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方; 更正,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1)与本基金投资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或外汇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 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4)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按估值方法的第(11)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证券/期货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 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 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后方可 执行,自《基金合同》变更之日起在至少一家规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 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 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意见书;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 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八、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 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 承担。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九、基金合同的效力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基金与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一)《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签字于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生效。   (二)《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并 公告之日止。   (三)《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内的《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四)《基金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的办 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投资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基金合同》复制件或复印件,但内容应 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236 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 5 层、27-33 层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成立时间:1999 年 4 月 12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10 号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400-888-555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肖剑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廖林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5798    联系人:蒋松云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018,545,827 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 (国发1983146 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 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 保险代理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 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 服务;年金账户管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查、咨询、 见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 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 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汇金融衍生 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 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存托凭证、债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基金合同》禁止投资的投资工具。 进行监督: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   股票资产、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 本基金股票资产的 50%);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4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的 期限内调整基金的投资组合,以符合上述比例限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的证券(同一家公司在内地和香港同时上市的 A+H 股合计计算),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 30%;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 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证券规模的 10%;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股票合并计算。 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 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 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 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 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 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规定; 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 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 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 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 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不含质押式回购)等;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 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不 受上述限制。      除投资资产配置外,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和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 始。      (3)法规允许的基金投资比例调整期限      除上述第 1)、5)、7)、11)项外,由于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 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规定的投资比例限制要求。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在出现可预见资产规模大幅变动的情况下,至少提前 2 个工作日正式向基 金托管人发函说明基金可能变动规模和公司应对措施,便于托管人实施交易监督。      (4)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的监督和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组合限制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机制的具体规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执行。 为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可能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 或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限制。 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禁止从事的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事先相 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其更新,加 盖公章并书面提交,并确保所提供的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性。基金管理人 有责任保管真实、完整、全面的关联交易名单,并负责及时更新该名单。名单变更后基金管 理人应及时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于 2 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函确认已知名单的变更。如 果基金托管人在运作中严格遵循了监督流程,基金管理人仍违规进行关联交易,并造成基金 资产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责任。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关联交易名单中列示的关联方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基金 从事的关联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并协助基金管理人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该关联交易 的发生,若基金托管人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无法阻止关联交易发生时,基金托管人有权向中国 证监会报告。对于交易所场内已成交的违规关联交易,基金托管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 所规则的规定进行结算,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   (1)基金托管人按以下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交易对手资信风险控 制措施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银行间市场交易对手的名单, 并按照审慎的风险控制原则在该名单中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托管人 在收到名单后 2 个工作日内回函确认收到该名单。基金管理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银行间市场 现券及回购交易对手的名单进行更新,名单中增加或减少银行间市场交易对手时须向基金托 管人提出书面申请,基金托管人于 2 个工作日内回函确认收到后,对名单进行更新。基金管 理人收到基金托管人书面确认后,被确认调整的名单开始生效,新名单生效前已与本次剔除 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   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不在名单内的银行间市场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应及时 提醒基金管理人撤销交易,经提醒后基金管理人仍执行交易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基金托 管人不承担责任,发生此种情形时,托管人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2)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交易方式的控制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现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时,需按交易对手名单中约定的该交 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进行交易。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 的有利于信用风险控制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与交易对 手重新确定交易方式,经提醒后仍未改正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3)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核心交易对手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 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根据当 时的市场情况调整核心交易对手名单。基金管理人有责任控制交易对手的资信风险,在与核 心交易对手以外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时,由于交易对手资信风险引起的损失先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其后有权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赔偿,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责任仅限于根据已提供的名单, 审核交易对手是否在名单内列明,如果基金托管人在运作中严格遵循了上述监督流程,则对 于由于交易对手资信风险引起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存款银行的信用等级、存款银行的支付能力等 涉及到存款银行选择方面的风险。本基金核心存款银行名单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 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本基金投资除核心存款银行以外的银行存款出现由 于存款银行信用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时,先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偿,之后有权要求相关责任人 进行赔偿,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责任仅限于根据已提供的名单,审核核心存款银行是否在名单 内列明,如果基金托管人在运作过程中遵循上述监督流程,则对于由于存款银行信用风险引 起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市场情 况对于核心存款银行名单进行调整。   (1)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规范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证券行为的紧急 通知》、《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   (2)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 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 限证券。   (3)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经基金管理人 董事会批准的有关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基金投资非公开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发行股票,基金管理人还应提供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的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上述资料应 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额度和投资比例控制情况。      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首次执行投资指令之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资料书面发至基金托管 人,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确认收到上述资料。      (4)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有关书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证券主体的中国证监会批准文件、发行证券数量、发行 价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总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已持有 流通受限证券市值占资产净值的比例、资金划付时间等。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 完整,并应至少于拟执行投资指令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信息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 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      (5)基金托管人应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 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情况进行监督,并审核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书面信息。基金托管人认 为上述资料可能导致基金出现风险的,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就该风险 的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充书面说明,并保留查看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部门就基金投资流通 受限证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的权利。否则,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执行有关指令。 因拒绝执行该指令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报告中国证监 会。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无法达成一致,应及时上报中国证监会请求解决。如果基金 托管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基金托管人没有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导 致基金出现风险,基金托管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 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运作违反《基金法》、                                      《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 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个工作日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进行解释或 举证。      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 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托管人有义务要求基金管理人赔偿因其违反《基金合同》而致使投资者遭受的损失。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 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 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托 管人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 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 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托管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 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 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 等行为。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执行或 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                                   《基金合同》、 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 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 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并予协助配合。基金托管人对 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 人有义务要求基金托管人赔偿基金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 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管理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 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财产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托管人处的,基 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 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三)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资产托管专户,保管基金的银行存款。 该账户的开设和管理由基金托管人承担。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需通过基金托管人 的资产托管专户进行。   资产托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 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银行账户进行本基 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资产托管专户的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基金证券账户与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深圳分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 公司开立基金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用于证券清算。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 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五)债券托管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自营账户,并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的债 券的后台匹配及资金的清算。 议,正本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保存副本。      (六)其他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 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变更和使用,由基金管理人协助托 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开立有关账户。该账户按有关规则使 用并管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其中实物证券 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 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 人的指令办理。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 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 制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应由基金托管人、基金 管理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 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 件。基金管理人在合同签署后 5 个工作日内通过专人送达、挂号邮寄等安全方式将合同原件 送达基金托管人处。合同原件应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各自文件保管部门 15 年以 上。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各 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 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含第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 产。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 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 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予以 公布。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人复核、审查基金管 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 估值问题,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是基金管理人,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 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等 资产及负债。      本基金的估值方法为: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的 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 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市价(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 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 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值。   (5)同一证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证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7)本基金外币资产价值计算中,涉及主要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应当以基金估值日 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涉及到其它币种与人民币之间的 汇率,参照数据服务商提供的当日各种货币兑美元折算率采用套算的方法进行折算。   (8)对于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基金投资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定应交纳的各项税金,本 基金将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估值;对于因税收规定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基金实际交纳税金 与估算的应交税金有差异的,基金将在相关税金调整日或实际支付日进行相应的估值调整。   (9)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进 行估值。   (10)股指期货合约及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算价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 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如法律法规今后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12)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新规定估值。   (三)估值差错处理   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对不应由其承 担的责任,有权向过错人追偿。   当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 的,由此造成的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 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率和托管费 率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于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另一方当事人在采取了必要合理的措施后仍不能发现 该错误,进而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造成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以 及由此造成以后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投资者或基 金的损失,由提供错误信息的当事人一方负责赔偿。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 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当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基金托管人的计算结果不一致时,相关各方应本着 勤勉尽责的态度重新计算核对,如果最后仍无法达成一致,应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为准 对外公布,由此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该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损失由基金 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基金托管人不负赔偿责任。   (四)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照相关各方约定的同一记账方法 和会计处理原则,分别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对相关各方各自的账册 定期进行核对,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若双方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 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   经对账发现相关各方的账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 纠正,保证相关各方平行登录的账册记录完全相符。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 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月终了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 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并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 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 了后两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 告。      基金管理人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复核相关报表和报告所需的合理时间,及时将相关报 表和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复核相关报表和报告,并将复核结果书面 通知基金管理人,以便基金管理人按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5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 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 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 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 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个半 月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相关各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相关各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 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业务印鉴或者出具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的复核意 见书,相关各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 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 相关情况报证监会备案。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确认或出具相 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须分别妥善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包括《基金合同》生 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利登记日、每年 6 月 30 日、12 月 31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必须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 有的基金份额。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的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目前相关规则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管方式可以采用电 子或文档的形式。保管期限为 15 年。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交下列日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合同》 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利登记日、每年 6 月 30 日、每年 12 月 31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必须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 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其中每年 12 月 31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 提交;《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项日期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应于发生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交。   基金托管人以电子版形式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定期备份,保存期限为 15 年。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 应遵守保密义务。   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按有关 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相关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友好协商可 以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 裁的地点在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相关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继续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八、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托管协议,其内 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终止:   (1)《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4)发生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基金合同》终止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 金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 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同时基金管理人依 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有权增减或变更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客服中心电话服务    投资者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 400-888-5558(国内免长途话费)可享有如下服务:A、 自助语音服务:提供 7×24 小时电话自助语音的服务,可进行账户查询、基金净值、基金产 品等自助查询服务。B、人工坐席服务:提供每周五天,每天不少于 8 小时的人工坐席服务(法 定节假日除外)。投资者可以通过该热线获得业务咨询、基金账户查询、交易情况查询、服 务投诉及建议、信息定制、资料修改等专项服务。    (二)综合对账服务    大成基金为持有人提供综合对账服务,每年度以电子邮件、短信或其他方式向本公司直 销持有人提供基金保有情况信息。本公司账单服务类型有月度、季度、年度对账单,服务形 式由持有人自主选择定制。具体包括:电子邮件账单、手机短信账单、直销平台自助查询、 客服热线查询等。为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倡导绿色环保对账方式,本基金管理人欢迎持有人 使用电子方式对账单,同时为更好的服务老年持有人客户,仍将保留自主订阅纸质对账单的 服务措施(订阅纸质对账单的持有人需确保邮寄地址准确可送达)。    (三)官方平台自助查询及资讯服务    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www.dcfund.com.cn)和官方移动平台均可为投资者提供基金账 户及交易情况查询、个人资料修改、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信息定制等自助服务,提供基金文 件查阅、公司公告、热点问答、市场点评等信息资讯服务。同时,也提供电子邮箱服务(客 户服务邮箱:callcenter@dcfund.com.cn)和在线答疑服务。    (四)网上交易服务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个人投资者网上交易业务。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以 及官方移动平台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撤单、基金定投、分红方式修改、账户 资料修改、交易密码修改、交易情况查询和账户信息查询等各类业务。其中,基金定投、转 换等业务的开通时间以另行公告为准。    (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网点和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投 资服务(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的定期定额投资服务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通过定期定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额投资计划,投资者可依托固定的渠道,定期定额申购基金份额,具体实施方法见有关公告 或咨询客服热线。   (六)客户投诉建议受理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柜台、投资理财中心、客服热线、网站在线栏 目、电子邮件及信函等渠道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 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进行披露,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一)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二)最近 3 年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任 何处罚。   (三)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发布 的公告: 告》。 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 机构的公告》。 机构的公告》。   (四)《招募说明书》与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内容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新的招募说 明书为准。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一)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地点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办公场所, 并刊登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网站上。   (二)招募说明书的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的 复印件,但应以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正本为准。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二十五、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等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在 办公时间内可供免费查阅。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fund股指配资股市有哪些